我在這,也不在這。

去年開始,我迷上了用鋼筆寫字。
在倫敦書展時,一個美國出版社的老闆看到我用鋼筆寫字時,非常驚訝。
她說:「哇,妳用『真的』筆寫字。」
今天心血來潮,用手邊珍愛的四支鋼筆寫起字來。
分別是銀色的Tasche FF-101、 咖啡色的Lamy Safari、白色的Pelikan M 205和黃色的Montblanc Generation
寫著寫著,我好像回到了學寫字的時光。


留言

  1. 說真的,昨天看你噗我就在心癢,只是以前的鋼筆都不知道收到哪裡去了...這讓我想到在開始使用ipod touch和智慧型手機以前,每次出門旅行總會特地買本小簿子,沿途寫下當下的心情。前幾天恰好翻到幾年前的旅行筆記,讀起來是很有趣味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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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我前幾天去咖啡廳看到一個旅行相片手札展,很懷念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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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我六月出門真的要重拾寫旅遊日記的習慣了 ;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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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六月的旅行,聽起來很美好呢。期待分享。^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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