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如此,「說是青春」

因為金石堂的出版情報,每週會固定介紹部落客,愛米粒糊里糊塗接受了這個邀約。第一次,我認真的想,為何會
開始寫部落格,為何會將部落格取名為「說是青春」......

身為一個出版人,我之前一直很排斥寫部落格這件事。總覺得部落格會洩露最私密的自己,有種秘密公開被陌生人偷窺的恐懼。2009年春天,公司經過我的建議進行了部落格改版,有種自己挖坑給自己跳的自虐傾向,從那時起,我不得不開始乖乖地在公司的部落格每週寫點東西。一開始單純只是想分享自己的國外經驗給讀者知道,漸漸地寫上癮,也想寫些自己生活的隨想,就這樣,索性開了個部落格。

把部落格取名為「說是青春」,是因為我對過往總有太多的依戀。我們的生命在前進的同時,上一秒發生的事,已成了過去式。我們除了對未來充滿期待,更多的時間,我們對過往總有太多的依戀。昨日發生的事,早已成了記憶中的「青春」。我很喜歡秘魯作家海梅‧巴以利寫的《昨天的事我已不記得了》。裡面的主角,經歷了很多荒唐歲月,但不論是到了聖多明哥、布宜諾斯艾利斯、或是加利福尼亞等大家眼中的美好城市,最後令自己感到自在的地方,終究還是利馬。最後他說:「我已經返回利馬了,我很高興能再次回到我自己的城市。雖然它又醜陋又危險,但它仍舊是屬於我的。而且只有在利馬我才會有在家的感覺。」這跟我一直以來的心情很像,我常出國,但只有回到臺北,才有真正回到家的感覺。我想把年少的歲月記錄下來,我想把自己閱讀的想法記錄下來,我想把在各國認識的人記錄下來,我想把思鄉的心情記錄下來。

而我從小就喜歡閱讀嗎?我想起了年少時閱讀的書目,想起了當時對閱讀的強烈渴望。

我從小學開始看三毛和張愛玲的書,後來開始瞎啃志文和遠景出版的世界文學名著:《安娜卡列妮娜》、《包法利夫人》、《麥田捕手》、《少年維特的煩惱》、《徬徨少年時》等等,只要是人家說哪本文學小說好看,我都會一本接著一本買回家看。

除了閱讀以外,我喜歡的事情,似乎和「四處遊走」,有很大的關係。

假日喜歡騎單車到處晃,靜靜地享受臺北的風光。很喜歡旅行,每次的國外旅行經驗,都帶給我不同的人生感受。最近也迷上了臉書、噗浪和推特。不能出國旅行的時候,藉由網路和世界各地的朋友交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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